
文学社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学社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学社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小学校园文学社是以xx小学学生为主体的文学社团,是经学校批准的全校性组织。
第二条:文学社的活动由学校的"个性化作文实验"课题组具体负责指导。
第三条:具体宗旨:
1、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发挥学生特长,培育文学新苗;
3、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4、拓宽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5、推进语文作文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突出学校教育特色。
第四条:文学社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课内课外相结合,以课堂教学为载体,以文学社培训为重点,以课外采风为延伸,实行听、说、读、写四位一体,互相渗透,协调发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条:文学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我校爱好文学,有一定写作基础和创作热情的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七条:学生入社需向文学社递交申请及优秀作品,经文学社领导小组考核批准后,颁发证书,成为正式社员。全体社员享有同等权利。
第八条:全体社员必须定期参加文学社的活动,遵守学校及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社团声誉。
第九条:文学社鼓励社员积极进行文学创作实践,并对取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的社员进行奖励。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文学社通过选举产生社长,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编辑一名,聘请有关的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本社顾问。
第十一条:文学社聘任总指导一名,语文科组全体教师以集体名誉担任指导老师。
第十二条:文学社社刊社总编一名,由本校校长担任,主编一名,由总指导担任,编委若干名,由骨干教师担任。
文学社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文学社"。
第二条本社团由学校里的文学爱好者组成开展文学活动,属学术类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是社员们施展才华,倾吐心声,交流学习,陶冶情操的园地。致力于活跃学校校园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条本社团以"认识文学,欣赏文学,创作文学"为宗旨,以"让文学之笔自由舞蹈,让青春之梦尽情翱翔"为口号,以促进社员"多写文章,写好文章"为活动目标。
第五条本社团社报为《新庆中》、社刊为。
第六条本社团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社团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组织社员进行文学创作和文学交流;
(二)开展文学征文,挖掘校园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
(三)经常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学生文学、文化素养素质;
(四)积极将校园中的优秀文学作品推向校报、杂志及其他媒体;
(五)经常和外校文学社团进行交流,加强与学校兄弟社团的联系;
(六)积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文学文化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认真,有一定的文学特长和写作爱好;
(三)拥护本社团的.章程,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四)能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社团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
(二)参加社团讲座、报告及其他活动;
(三)优先在社报、社刊上发表文章;
(四)作品优先对外推荐评奖、发表;
(五)优先获得本社团各项服务和帮助;
(六)有权对社团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合法权益和社团名誉;
(三)按时参加文学社的会议和活动;
(四)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积极创作,每月上交一篇有质量的个人创作的文学作品;
(六)积极给本社团提供有关资料,向本社团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本社团每学期举行一次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社员进行表彰。每学年评选一次文学社优秀干部、校园十大文学之星、校园文学新秀、文学社投稿积极分子。
第十二条会员不参加本社团活动,严重违反本章程,违反校纪校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本社团的最高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决定本社团重大事宜。会员大会每学期举行一次。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是本社团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落实本社团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原则上每班一名,作为各班的文学社负责人。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及文学社部门负责人是当然的常务理事。
第十六条本社团根据社员个人表现,可以吸纳其为理事,并根据需要召开理事会议。必要时,也可以安排理事参加常务理事会议。
第十七条社长是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的执行者,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负责。
第十八条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编辑部主任、活动部长、外宣部长、常务理事、理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学校纪律,思想表现好;
(二)工作积极肯干,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
第十九条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参与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
(三)建议文学社下属机构设置和文学社各负责人聘任;
(四)建议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制定文学社内部管理制度;
(六)领导本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七)决定文学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社长做好文学社全面工作;
(二)具体负责社长安排的分管工作;
(三)具体负责本年段的文学社工作。
第二十一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社长做好文学社具体工作;
(二)负责文学社文件等文书起草工作;
(三)负 ……此处隐藏11474个字……社日常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xx县第一中学文学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文学社规章制度10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
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三纳新一、凡自觉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的.我校在师生,均可申请入社。
二、申请者须对文学有一定的兴趣,有积极的进取心。
第十条纳新办法
一、申请者报名时交"入社申请书"及一篇近期作品,由文学社编辑部进行审核;
二、审核通过进入试用阶段。由文学社社委对其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即可成为正式社员。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展辉羽丰文学社。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社员向社长提出,并写修改章程建议书一份,交社员大会审议。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实施。
文学社规章制度11(一)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衔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讲座、辩论、笔会、研讨会、征文及外出参观访问等;
(二)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文学社长、副社长、秘书长、部长(主编)、副部长(副主编)等社团领导;
(三)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刊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报刊推荐发表。
第三章文学社社员义务
(一)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员资格;
(二)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三)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交稿一篇,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四)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的工作的义务;
(五)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有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
第四章文学社组织机构
文学社领导机构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部长(主编)、副部长(副主编)小记者(通讯员)组成。
各岗位职责为:
(一)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是社员大会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二)副社长全权负责《晨冉》等书刊的工作;安排所辖部门的工作,可具体调配社员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及具体实施,要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学活动,并做好总结。安排所辖部门的工作,可具体调配社员工作;
(三)秘书长:全面协调社内各项事务;负责社员的考核、奖励、惩罚及档案的管理。
(四)部长(主编):全面负责本部的各项事务。按照上级的安排,制定本部相应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况,定期召开本部会议,并定期将本部的工作情况向上级汇报。
(五)副部长(副主编):协调部长搞好本部内的工作。具体事务由本部部长安排。
第五章文学社活动
(一)活动宗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创造能力、组织能力等多方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信息素养,增强学生间的互相交流,取长补短;通过文学传播形式加强与兄弟学校文艺社团之间的联系,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二)常规活动:
(1)社员大会,由社长视具体情况召集、支持,将每月工作安排和奖惩情况通报;院刊《晨冉》每三季度出版一期。对各种体裁的作品进行征集;
(2)与其他各校社团进行定期的交流。
第六章内部成员管理条例
(一)文学社成员要以“品位、时尚、创新”为目标,以“创办属于同学们自己的刊物”的理念,不断飞越,最求完美;
(二)社员具有团队精神,要以文学社的利益和荣誉为先。社员间保持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和公平竞争的良好作风;
(三)保证文章的真实可靠,如有抄袭以除名处分。社员对工作要有热情,要积极交稿,不徒有虚名;
(四)定期召开社员大会,无故缺席三次者给以除名处分。每逢重大活动,文学社组织工作会议,社员必须到齐;
(五)个人若有活动计划,必须申请,经社长批准后方可实施,不许以文学社名义私下开展活动;
(六)每次工作前要开展民主讨论会议,经社长表决,社长具有最后决策权,同时社员有监督社长、秘书长、主编等领导工作的权利;
(七)每届社长由延期或被推荐者经民主选举产生;
(八)文学社成员不得违反校纪和国家法律;
(九)社员不能做文学社荣誉和利益的事;
(十)不发表反动言论,不写反动文章。
第七章退会
成员毕业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视之自行退出本社团,但经申请可继续成为名誉会员。
第八章附则
(一)本条例适用于晨冉文学社。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夏苑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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