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集)反恐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反恐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恐应急预案1消防中队反恐应急预案
为适应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形势要求,切实做好参与反恐怖暴力的袭击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制定本预案。
1. 处置原则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坚持由支队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和武警内卫部队为主,消防部队为辅的原则,强化“统一指挥、积极参与、救人第一、科学处置、安全防护”,全面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的总要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奔赴现场,采取安全有效的战斗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或遇险人员,尽快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损失,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因恐怖袭击而造成的火灾、爆炸、投毒、建筑垮塌等次生灾害以及生化灾害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
3. 组织机构
组长:龙旭锋、潘光龙
副组长:欧理、劳成德
成 员:罗玉锋、陈宇茂、李鸿燊、李嘉明、王太红 领导小组下设灭火组、抢险救援组、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3.1 灭火组
组长:欧理
成员:陈宇茂及一二班班长
任务:(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灭火作战任务,掌握灭火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2)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3)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4)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现场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5)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3.1 抢险救援组
组长:劳成德
成员:罗玉锋及三、四班班长
任务:
(1)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抢险作战任务,掌握救援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2)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3)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的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
(4)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现场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5)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
3.3 通信保障组
组长:龙旭锋
成员:陆明、廖英帅
任务:
(1)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2)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前线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3)保持现场与支队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3.4 宣传工作组
组长:常万森
成员:潘杰、李连庆、宫玉郡及各支队宣传中心主任。
任务:
(1)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控,提出处置意见、协调舆情处置、汇总情况报送;
(3)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5 战勤保障组
组长:潘光龙
成员:李嘉明、韦超、蒋义杰
任务:
(1)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2)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3)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3.6 力量编成
特勤中队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4 力量调集
4. 1 接警
1、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或当地公安机关调动要第一时间出动,要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现场有无人员伤亡,有无发生火灾和建(构)筑物垮塌,现场及周边环境等情况。
2、随时和报警人及现场保持联系,掌握事态发展变化状况。
3、指挥中心应立即将警情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指示要求报告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
4.3.2 辖区力量调集
1、消防队(站)
指挥中心按照预案调集辖区中队、特勤中队和邻近中队等力量,同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集增援中队。
2、车辆装备
视情调集核生化侦检车、水罐、高喷、泡沫、防化救援、防化洗消、抢险救援等消防车辆,以及防护、检测、警戒、救生、破拆、照明、牵引、起重等器材装备。
3、社会力量
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安监、卫生、供水、供电、环保等部门到场处置。视情调集挖掘机、吊车、装载车等大型工程车辆参与处置。
4.3.3 跨区域应急力量调集
当支队消防力量不足以控制灾情发展时,总队指挥中心依据支队的增援请求和对灾害事故的分析研判,向相关支队下达跨区域增援命令。各支队接到指令后,迅速按照本预案在30分钟内完成增援力量集结,并依托公路网向灾害区域编队开进。接到准备增援命令的支队,迅速通知应急救援分队成员单位做好增援准备工作。
增援力量调派方案
5. 处置程序与措施
5.1 侦察检测
1、查明爆炸毒品扩散、建筑倒塌的面积和破坏程度,人员中毒、伤亡及被倒塌建筑埋压情况,伤亡人员的数量、遇险的具体位置等情况。
2、查明爆炸对建筑物的破坏情况,有无发生再次坍塌的危险性。
3、查明有毒、爆炸物品的.种类、性质,爆炸撞击后是否造成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管道断裂,是否有再次爆炸或垮塌的可能。
4、可供救援使用的通道、作业面等情况。
5、是否有贵重物资需要疏散和保护。
6、其他需要消防部门侦查检测 ……此处隐藏23326个字……p>
存在高水位、大库容水库和高电压、大容量发变电设备,其大坝、库岸、泄水洞群、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对下游、电网及电厂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
4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电厂成立恐怖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组成,负责电厂恐怖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
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 总工程师
成 员:各分厂厂长 各部门主任
4.1.2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 员:安全监察部成员
4.2主要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和局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部署;
监督电厂的恐怖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部署恐怖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4.2.2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水工抢险组:负责水工设施设备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工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2)发电抢险组:负责发电系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运行调度分厂、发电维护分厂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3)水电供应抢险组: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供水供电系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水电供应部及受委托的.运行单位组成,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4)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后勤物资供应、医疗救助协调。该组由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组成,由厂办公室主任负责。
(5)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组成,由总工程师负责。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以下程序报告:事件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可能后果;突发事件中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人员到位的实际状况。
5.1.1 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电厂各部门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检查、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当发现恐怖事件有关信息时应启动本预案。
5.1.2 应急响应行动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报告电厂恐怖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恐怖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抢险工作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配合工作。
5.2 应急处置
恐怖事件发生后,现场生产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件损失,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1)水工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水工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金结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2)发电抢险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开展发电系统设施设备的现场检查,进行紧急状态下的发电设备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立即切断水源、电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时报告事件现场处置情况。配合局其它部门做好现场抢险配合工作。
(3)后勤工作组应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积极协调车辆调度、医疗救助人员满足现场需要,及时提供抢险应急物资。
(4)技术咨询组应根据恐怖事件类型对现场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5.3 应急结束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 信息发布
(1)恐怖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局。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局有关单位。
7 应急保障
7.1人员保障
电厂成立由各专业生产人员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熟悉应急知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7.2物资保障
配置一定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应急物资清单见附件二。
7.3 通信保障
各生产现场配置生产电话;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话;各应急指挥人员配备应急专用电话;个人携带移动电话。电厂人员每人配发联系通讯录。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通信维护部门定期检查维护通信设备,保持通信畅通。
8 培训和演练
8.1 培训
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技能、紧急救护法、消防培训等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
8.2 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根据预案内容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9 后期处置
(1)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恐怖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电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恐怖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10 附件
10.1 应急抢险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