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堂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应急预案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应急预案 1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组员:、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2823538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2821156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2821803)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四、责任制度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堂应急预案 2一、食堂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二、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全校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
(1)负责全校信息报告人员;
(2)全校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县教体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及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1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要每日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县教体局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天向市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全县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每天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
配合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协助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督查。
(三)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县教体局和学校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并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
联系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 ……此处隐藏13717个字……和集中中毒人员,做好安置工作。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3、原因调查
①保护现场,对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样,封存留样;
②将留样食物和现场提取到的食物样品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③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4、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中毒原因及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传染病
1、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常见传染病的病状、传染途径或方式、预防传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3、做好传染病预防的宣传工作,关注社会媒体对传染病的社会公告及防治信息。
(四)其它突发事件
其它突发事件是指学校食堂发生的水、电故障及其它建筑事故。此类事件发生时,分管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尽快处理。重大事故要上报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六、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A、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B、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经带班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食堂应急预案 15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饮食保障工作,及时处理好突发的饮食保障供应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学生饮食生活的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客观条件限制,造成的食堂无法正常加工制作,影响饮食保障供应的事件;
(二)因人为事故、人为制造等原因,造成食堂或楼层突发性、非正常停业,影响饮食保障供应的事故。
二、编制预案目的
在食堂出现影响正常饮食保障供应事件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对学生饮食生活的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
三、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食堂管理人员
职 责:①组长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上报、协调、对外联系工作;②副组长负责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安排和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工作;③各食堂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本食堂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落实、现场管理和全程监控,做到积极响应、落实到位、工作有序;④办公室、配送部负责采购、车辆运输等。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因客观条件限制出现的影响保障事件
1、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工作,做好水电气安全的检查和维护,按规程操作水电气设施,防止食堂设施问题造成停水、停电、停气。
2、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备用水和备用电设施的.管理以及使用、检查、维护,确保在出现停水、停电、停气时,应急设施能正常使用。
3、在出现突发停水、停电、停气时,食堂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尽快查明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
4、在出现计划性停水、停电、停气时,应及时通知食堂及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储备水、检查发电设备、提前加工制作等。
5、在停水、停电、停气可能影响到正常保障时,应及时安排启用备用水源或备用电源,同时组织应急情况下人员的分工、职责。
6、在停水情况下,应积极组织人员、容器、车辆到就近水源处拉水,或联系专门送水车供水。
7、在启用备用发电设备时,应根据发电功率,实时监控可使用的电力设备,优先保障照明用电和灶台用电,防止超负荷用电;发电机运转时应有专人看护。
8、根据停供能源种类和食堂现有条件,由餐厅经理安排食堂利用可利用设备和能源制作可加工的简易品种。
9、利用食堂现有条件仍不能满足供应时,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采取以下措施:①在校内其它有条件的食堂代加工基本的主副食品中;②安排从校外进购馒头、方便面、快餐等方便食品。
10、中心及时在食堂贴出通告,引导学生到其他食堂就餐;餐厅管理人员做好餐厅值班巡视,维持食堂秩序,做好解释工作。
11、联系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生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协助食堂维持食堂秩序。
12、中心督察部做好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妥善保存未加工食品,及时处理不能储存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确保卫生和安全;服务部做好宣传引导、服务秩序、餐具卫生等工作。
13、食堂管理人员负责下班前落实关闭水电气源,预防突然供水、供电、供气造成事故;并负责按程序组织好下一餐供应和再生产工作。
14、学校能源管理部门积极联系供水、供电、供气事宜。
(二)因人为事故或人为原因引起的停业
1、饮食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做好思想稳定,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最大程度预防人为事故或人为原因引起的停业。
2、如人为事故或人为原因造成食堂或单个楼层出现突发性、非正常停业50%以上的,饮食服务中心将启动应急预案和责任追究。
3、出现突发性、非正常停业后,饮食服务中心将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协同处理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饮食服务中心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应急饮食保障工作。
5、及时通报信息,做好学生宣传,引导学生到校内其它食堂就餐;并及时通知其它食堂增加供应量。
6、如停业的食堂或楼层具备开业条件,饮食服务中心将临时直接安排其他商户进入,开展饮食经营工作,暂时由饮食服务中心直接管理。
7、现有条件不能满足供应时,饮食服务中心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采取以下措施:①在合适地点建立临时售饭点;②安排从校外进购馒头、方便面、快餐等方便食品;③在校内其它有条件的食堂代加工基本的主副食品种。
8、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积极组织、落实相应应急措施,确保饮食供应和食品安全。
9、事故处理完毕后,饮食服务中心积极组织恢复正常饮食保障工作。
10、对造成停业事故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五、饮食服务中心针对预案,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饮食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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