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禽流感应急预案优秀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禽流感应急预案优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禽流感应急预案优秀1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科学防控;以卫生院为主力,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涉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防控知识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办公室
设在乡卫生院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综合协调和统筹各小组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各类文件、信息和有关会议材料及防控工作情况资料的起草、编发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疫情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
(二)疫情防控组
由卫生院相关科室、农推中心、林业站、经发办、中心校、规划环保站、各管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畜禽疫情监测报告、和人疑似病例的初诊甄别。
1.卫生院负责组织全乡医卫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和指南,并加强与各村卫生室的信息互动。卫生院开设发热门诊,加强门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工作,规范诊疗流程,接诊医生要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与鉴别诊断,遇有发热及流感症状患者,要高度警惕,详细登记患者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备及时报告。具体工作按《乡卫生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2.林业站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防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应急监测防控和信息报告,加大对森林、水库等鸟类集中区域巡查力度,提高监测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警示公众远离野生动物,发现死亡野生动物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害化处理。
3.农推中心要对全乡动物疫情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鸽子、种禽、水禽及规模养殖场进行监测。指导养殖户加强畜禽防疫,采取喷洒消毒液、熏蒸、清理垫料等方法清洁圈舍,督促饲养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严防人禽交叉感染。对禽类发生不明死亡和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划定半径3公里的疫区和半径3—10公里的受威胁区,由兽医等技术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病料送检,对病死家禽作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家禽移动,防止疫情扩散。
4.经发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餐饮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畜禽产品的产地检验、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5.村镇建设规划环保站要以各养殖场,农贸市场,垃圾站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农户打扫庭院卫生,对生活垃圾做必要的消毒处理,维护公共卫生。
6.中心学校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及时向广大师生宣传流感防治知识,制定H7N9流感防治方案和措施。尤其是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计算机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教职工、学生有发热、干咳、少痰、乏力、头痛、关节和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与体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到医院就诊。
7.各管区要指导各村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各村村
(三)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院相关科室组成。负责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初步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开展疑似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与上级卫生部门的衔接,成立H7N9流感防治专家组,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医院感染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能力和水平。具体工作按《乡卫生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四)防控知识宣传组
由卫生院,农推中心,林业站,中心校、各村卫生室相关人员组成。通过讲座、标语、短信网络等方式搞好防控工作知识宣传,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保障疫情处置工作开展和社会安定。
(五)后勤保障组
由卫生院、经发办、派出所、党政综合办、财政所相关人员组成。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保证药品的供应;做好各类水、电、气供应与物资保障,车辆协调安排,及时疏导人群、维护治安等。
四、启动条件
凡在本乡范围内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症状疑似病例,经医疗救治组报上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紧急会议,并立即启动本预案或根据县的要求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卫生院、林业站、农推中心、中心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迅速报告,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应及时到位。
(二)保持防控工作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流感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即时通过广播、网络、标语等方式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消除公众的恐慌心里。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执行本预案时,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对拒不服从防治禽流感领导小组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由乡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禽流感应急预案优秀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建成“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人对H7N9的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人感染高 ……此处隐藏5380个字……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按照“早、快、严”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1、“早”的技术规范
(1)早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突然成群死亡,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突发动物疫情,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畜牧水产站报告。
(2)早诊断。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业务干部要熟练掌握禽流感病禽的临床诊断指标,临床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及时向县兽防站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早报告。各乡镇畜牧水产站,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业务骨干赶赴现场调查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家禽的种类、数量、同群家禽的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情况、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初步诊断、流行病学及病源追踪并临时采取控制措施。若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厅局。经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对各地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24小时内必须进行核查,确保不漏掉任何情况。
(4)早确认。
①县兽防站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可疑疫情的,可请省、地兽防站派人协助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②对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兽防站实验室检测,判断其是否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快”的技术规范
(1)对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对疫点立即采取严格的隔离封锁、扑杀和消毒措施,严禁疫点内其它动物及其产品的移动,严格限制有关人员、以及车辆、饲料、禽蛋托盘、饮水与喂料器皿、排泄物等一切可能污染物品的流动;
对疫点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关闭相应的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立即组织业务干部对当地家禽和养殖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分析疫源和可能扩散、流行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最长疫情潜伏期21天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进行追踪调查。
(2)疫情确诊后,县畜牧水产事业局在2小时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报请县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决定。对决定实行封锁的,发布封锁令,内容包括封锁的起始时间、封锁范围和对疫区管理等,各项封锁措施在12小时内实施到位。
3、“严”的技术规范
(1)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处理
①疫点。扑杀疫点内所有禽类,并按国家规定对禽类及其产品和禽类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类、场地等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在疫点出入口设立消毒哨卡,24小时值班,禁止人、畜禽、车辆进出和禽类产品及其它可能污染物品移出。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出时,须经县畜牧水产事业局批准,并经过严格消毒后进出。
②疫区。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在疫区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名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疫检查任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和其它可疑污染物运出。
③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所有易感家禽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并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关闭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2)扑杀。可根据本地情况,采用能避免病原扩散的致死方法。
(3)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以选择深埋、焚化、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防止病原扩散,涉及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
(4)消毒。疫区封锁期间,第一周每天消毒一次,以后每周消毒一次;
解除封锁前必须对疫点和其它重点场所进行一次终末彻底消毒。
疫情发生期间,养禽场(户)饲养人员以及其它与病禽直接接触人员所用衣物等物品,用有效消毒剂浸泡15分钟,或开水煮沸5分钟以上。
(5)解除封锁的审查要求
疫情发生后,按要求划分的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监测未发现新的传染源,关闭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且记录完整、规范、档案齐全,解除封锁前,经省、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检查评估合格,方可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开放疫点周围13公里范围内的活禽市场;县畜牧水产事业局要继续加强疫情监测,该区域养禽场、户必须空舍6个月以上,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饲养禽类。
(6)人员防护
①在疫情处置时,直接接触禽鸟的处理人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和可消毒的胶靴等。赴疫点调查采访人员的防护参照执行。
②洗手和消毒。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洗手。废弃物要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健康监测。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鸟和可疑禽场的工作人员均属高危人群,应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测和医学观察,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扑杀人员和禽场工作人员应尽快接受卫生部门检查,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医学观察,免疫功能低下、儿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要避免与禽类接触。
四、保障系统
(一)政策保障
全县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乡镇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资金保障
县乡两级财政每年储备紧急防疫资金,保证工作需要。
(三)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1、县级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疫苗、药品、器械、防护服等储备。
2、乡镇应建立相应的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四)技术保障
县、乡镇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必须精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禽流感初步诊断技术、疫情处置技术、免疫操作技术。
(五)人员保障
1、省、地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为县、乡镇紧急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防控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其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预备队。
五、其它事项
(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具体措施。
(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指挥部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和解除紧急状态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
(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