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股份协议书1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广东小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小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一定股权期权,且就股权的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授予资格及数额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工作,为甲方提供服务,系甲方聘用的职工,现担任 一职。
2、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授予乙方 %公司股份。视为乙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相应股份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如公司未能盈利或存在经营损失,则乙方不予参加利润分配或承担经营损失。若乙方日后工作表现优异业绩突出,且公司效益良好,经股东会决定,可适当增加授予乙方一定比例的股份。
第二条 股权持有期
乙方持有的股份及其收益分配权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第三条 股东权益
1、在甲方盈利情况下,每会计年度内甲方应不少于一次向乙方分配公司红利;乙方取得的股份红甲方将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
2、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按一定比例降低乙方所取得股份,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3、乙方所持有甲方的股份,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并不具备所有权、经营决策权和表决权以及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不得无故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得无故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甲方和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兼职或从事与甲方所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竞争的活动或业余工作;
3、乙方承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的 年内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甲方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事务;
4、任职期间,乙方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本公司未知情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机密,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乙方需承担赔偿损失,同时接受甲方开除、无偿收回股份等处罚;
5、乙方保证所持股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份:
1、违反第四条所述之保证;
2、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3、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或重大决策失误,使得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
4、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5、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6、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实行收益分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实质取得甲方之相应股份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持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2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后期与道坪镇人民政府及双山坪公司手续工作由甲方肖家斌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协调矿山地方工作,确保乙方投资生产顺利进行(甲方应及时将有关符合法律的开矿手续、协议书、地质说明和有关文件一同交与乙方)。
二、经乙方多次考察并自愿出资总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5800000.00元),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乙方先付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给甲方,以后在确保矿山生产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协议支付款项。直至付清剩余的'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后矿山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延误生产,上交款应顺延,直到恢复生产方可按协议条款执行,如人为造成停产,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矿山以前挖出的所有矿归甲方所有,三角湾现有的住房、水电、道路等完好交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废渣有足够的倒放处,矿山每年除审核签定、延续手续外,如造成断续,甲方应负经济责任。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采矿行为,并收回矿山,乙方所付资金不予退还,甲方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甲方有关联的人在矿山扯皮造堵达到三天以上,按挖机一天赔偿500元,装载机300元,人工100元赔偿给乙方,直到恢复生产为止。
七、甲方三角湾矿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八、转让后在三角湾 ……此处隐藏16039个字……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资料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状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股份协议书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
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