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6-03-19 09:29:08
(荐)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荐)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2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4、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5、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柜台应分设在清洁区域,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6、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2

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

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此处隐藏12219个字……p>

11、检查标价签是否正确,包括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12、商品与标价签五对应。

13、补完货后及时清理空纸箱。

14、必须做到及时补货,不得出现有库存、货架上无货的情况。

15、补货时,不能影响通道畅通,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任何商品。

16、破损及折包商品及时处理。

17、理货时,应检查商品条码是否与标价签五对应,货物的正面是否面向顾客。

18、定期清理货架卫生及商品卫生。

二、收银员职责

1、严格执行顾客服务的原则和个人着装标准。

2、为顾客提供快速、准确、微笑、主动、礼貌地服务,回答顾客咨询,主动同顾客打招呼,坚决杜绝一切与顾客争执的事件发生。

3、保持诚实的品质,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快速、准确、安全地收取货款,减少现金差异地发生。

4、负责所有商品的消磁工作,并协助防损检查。

5、保证随时有足够的零钱找给顾客。

6、提高扫描的`正确率和速度,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7、熟悉收银机、验钞机、消磁板等设备的操作,能解决简单故障,随时准备好简单耗材。

8、营业结束和营业前,负责收银台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所管区域的商品陈列。

三、后台操作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店内电脑系统的使用、维护和故障排除。

2、负责后台电脑的故障处理、价格变更工作。

3、负责店内各种报表的打印分发。

4、协助店内的商品盘点。

5、负责每日营业款的收缴以及零钱的兑换。

四、防损员的岗位职责

1、保证店内正常经营秩序,确保人员、财产、商品设施的安全。

2、防止偷窃并对盗窃行为依照公司规定处置。

3、负责落实上级有关消防规定,发现隐患及时与当地有关消防负责人联系,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店长。

4、负责卖场消防设备的检查完善,随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协助店长对消防设施地检查维护。

  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不管是大型的连锁超市,还是小型超市,在员工管理方面,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有相关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是某超市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50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50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50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50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50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50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50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50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50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50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50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50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50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50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x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将其他本人使用物品放置整齐的,罚款10—20元。

第二十九条、服务态度欠佳造成消极影响,经顾客检举属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20—50元。

第三十条、在售货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介绍商品,诱导,欺骗消费的,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一条、以不文明、不正当方式搞不正当竞争,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三条、闭店后不关灯、电气设备(或不用帘遮挡)的,罚款10—20元。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五条、擅自施行电气的,罚款50—100元;擅自改变店档内设施的,随意钉钉、打眼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第三十六条、影响卖场清洁(如未打扫柜门、未打扫卫生区域、未擦橱窗玻璃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三十八条、商品管理不善的(如陈列商品不符合规定、商品包装不清洁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九条、其他影响商品秩序、安全的行为,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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