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6-03-22 07:17:07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5篇【精华】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5篇【精华】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此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国务院于2003年12月成立应急预案工作组,开始起草编制应急预案,2005年1月国务院通过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25个专项和80个部门预案,合计106个预案。

北京市关于应急指挥的建设

北京市应急体系工作是在2003年发生非典时启动的,经过两年的建设,建立了一个以人为本,同国际接轨,适应大都市和2008奥运会需要的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按照国家总体预案的要求,北京市于2005年9月9日重新修订下发了北京市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了34个专项应急预案、18个区县分预案。7个应急保障预案正在制定中,初步形成了全市应急预案体系。

系统建设目标

朝阳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作为一个平战结合的综合性应急指挥平台,应实现如下目标:

统一接警平台

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对分散的疾控中心、监督所、卫生局、急救中心的值班实现逻辑集中;

统一报告平台

为成员单位到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以及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到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报送;

统一指挥平台

应对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管辖的突发事件,实现队伍、车辆、装备、设备的应急联动;

统一协调平台

处置突发卫生事件时,对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实现统一协调出口;

统一管理平台

对管辖的应急资源、应急预案、关注的危险源、应急事件等统一分级、分类进行管理。

系统建设思路

朝阳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体系架构分成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公共卫生信息平台本身,主要有访问层、应用层、业务层、数据层;

第二部分:公共卫生信息平台上的基础设施与网络环境;

第三部分:与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相关的系统,如:区应急数据交换平台、区数据二级交换平台、区图像资源管理平台,主要是进行信息交换。

根据朝阳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基本需求分析,综合指挥调度信息系统的总体设计由“四大数据库、四大平台、核心应用、两个支撑体系”组成。

四大数据库是指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共享数据库、应急业务数据库、应急资源数据库, 是为朝阳区公共卫生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的来源。

四大平台是指工作流平台、联机分析平台、GIS展示平台、通讯支持平台。其中共享交换平台包括区应急数据交换平台、区公共卫生数据二级交换平台。共享交换平台为区公共卫生综合指挥调度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数据。

核心应用是指监测预警、信息接报、辅助决策、预案响应、指挥调度、评估归档、预案管理、资源管理。

两个支撑体系指系统监控与安全体系、信息标准与标准化体系。

在系统监控与安全管理系统的支持下,通过朝阳区公共卫生基础网络平台,系统将通过数据采集与交换平台获取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动物疫情、食物中毒的数据与信息,通过整合平台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后进入数据中心。

根据应用需要,数据中心将数据与信息分别部署到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共享数据库、应急业务数据库信息数据库中,部署手段通过整合平台实现。

联机分析/统计平台、GIS展现平台在数据中心支持下,提供相应的基础服务信息给三个核心应用系统,为各类渠道的应用提供支持。

通过安全、标准、数据、服务、应用五位一体化的管理,进而实现整个朝阳公共卫生综合指挥调度信息系统的应用需求。

整个系统以处置预案为主线,以各类应急数据库(如预案、法律法规、专家、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危险源、避难场所、典型案例数据库等)为基础,基于包含丰富图层的地理信息系统(GIS)的有机系统,它可为各级领导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时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料,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设置规范的处置程序,实现了从个性决策、拍脑袋决策、临时处置向预案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处置的转变。其中的.语音调度功能尤为重要,语音指挥调度是了解现场情况和指挥调度各种应急救援队伍的必备手段,它能保证总指挥决策的快速实施,对处置效果起决定作用。

系统功能描述

监测预警 具体功能包括:疫情监测、疫情预警、国家直报预警条件设置、预案响应提醒条件设置。通过对疫情预警条件及预案响应条件的设置,借助区二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动物疫情、食物中毒的数据采集,实现日常预测预警。当达到预警条件,系统会自动对事先设置的相关人员进行短信通知。

接警处理 具体功能包括:事件录入、接受指令、导入事件。事件录入功能可以实现对突发事件进行记录,自动记录电话号码并进行录音,自动匹配录音文件,不需手动去匹配事件录音文件。接受指令功能可以实现接受区下达的事件指令,协助区进行应急事件的处理。导入事件功能可以实现导入监督所的投诉记录。

阶段报告 具体功能包括:初步报告、阶段报告、结案报告、现场记录。实现对成员单位初次报告、进展报告、结案报告的电话、传真、网络报送,以及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上传下达,同时可以把现场记录视频及音频文件进行记录,方便事后对事件进行评估、总结。

辅助决策 通过GIS地图,实现对事件发生后影响范围、波及的人群以及潜在的危害进行分析,实现对应急队伍、物资、车辆、装备的快速的查找、定位和调度。

预案响应 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预警级别,提示启动预案,一旦启动预案后,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指挥调度 具体功能包括:人员调度、医院物资调度、应急物资调度。当预案响应后,可以通过指挥调度功能,对人及物进行调度:对人可以根据组织结构快速找到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呼叫。对物可以实时监控库存(包括通过二级交换平台取到相关应急物资明细),进行物资的调度。

综合报告 查询突发事件处理涉及到的物资及车辆。

灾后评估 具体功能包括:人员伤亡补偿登记、财产损失补偿登记、评估总结。对灾后的人员伤亡、人员的调度、财产损失、资源调度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作出相关的评估总结。

总结归档 具体功能包括:事件日志归档、事件总结。针对突发事件的每步操作情况进行归档,并对事件进行总结。

预案管理 具体功能包括:上传预案、预案机构定制、预案人员定制、预案资源定制等。上传预案功能可以实现对预案的统一管理。预案机构定制功能可以实现针对某预案进行机构定制。预案人员定制功能可以实现针对某预案进行人员定制。预案资源定制可以实现针对某预案进行资源定制。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第一部分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6]215号)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本院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我院全员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我院各科室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南娄底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焦木军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科科长宋永仓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本院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二、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处置、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群众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承担本院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本院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应急药品、物资准备工作。

二、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南娄底乡卫生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疫情应急响应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卫生院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村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负责并组织各村卫生室、、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辖区内各村村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附:南娄底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名单。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及时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二)工作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四)定义: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生化恐怖袭击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诊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受上级指派参加的诊所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应急组织及职责:诊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王学山担任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组成人员,负责协调与上级卫生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协调,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二、监测报告及应急启动

(一)监测

1、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排查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部门。

2、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3、对诊所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诊所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启动条件: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1、门诊医护人员若发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2、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药品及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

(二)技术保障

1、培训: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2:演练:诊所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医师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1、院方接到抗洪抢险医疗救治指令后,立即启动院前应急预案。

2、医务科、分管院长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领导组及第一救护队成员,备好急救物品及相关生活用品。

3、医务科、分管院长、总值班快速判断洪水位置、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第二、三救护队,是否启动应急指挥车临场指挥。

4、一般性事件领导组安排院急救车会同第一救护队,立即奔赴前线进行现场救治。

5、领导组安排有关科室如内科、外科备好床位,急救物品、器件、准备病人院内救治。

6、特大洪水灾害,除三支救护队院前急救外,领导组尚需安排住院病人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和转移,以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害。

7、医务科、分管院长、总值班安排应急救治专家组成员在院内进行伤员的救治。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

Z大学关于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暴发流行,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防治、加强合作的.原则,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救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蔓延,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宣传,提高防护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出现疫情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告、积极治疗、正确转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护,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发展。

2、加强领导,群防群控各部门、各学院要服从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群防群控。各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3、依法管理,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用科学方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处置程序与应急措施

1、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例或疑似病例,立即向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不报。

2、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和应急储备的药品及防护设备,派医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科学处置。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例或疑似病例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服从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公安处应立即派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设立警戒线封闭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闭和戒备工作。

5、医护人员对疫情波及的范围、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后,按规定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患者到泰安市中心医院或疾控中心指定医院转送等工作,患者所在单位派人负责协调、调度和陪护。转移后,医护人员应迅速对疫点现场进行消毒及相关处理。同时,校医院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医护人员对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分析汇总,并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向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限制人群集聚活动或停课等建议,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7、根据疫情控制情况,由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疫情平息、解除。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实施正确、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地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率水平。主要包括:

1、鼠疫、肺炭疽和霍乱疫情暴发。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医源性感染暴发。

7、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8、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9、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主要是指由于食物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点中毒事件。如:

1、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多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四)恐怖袭击事件

包括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五)其他群体性事件

1、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2、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职责任务

(一)先期处置

医院感染管理科迅速组织专业机构或人员展开调查,初步评估事件性质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及时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者按照上报时限同步报感染管理科、医务处和值班院领导。由感染管理科负责逐级向上报告,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首次报告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措施;进程报告应当包括新情况和新进展,并补充、修订首次报告内容;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析结果、事态评估、控制措施,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议等内容。

(三)启动应急机制

医务处在报医院值班领导同意后启动本级应急机制,落实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密切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属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地方疾病控制部门联系,确保随时掌握驻地疫情信息。

(四)落实防控措施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首发病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查明传播因素、传播方式、发病人数以及密切接触者的人数和行踪,协助完成样本采取等相关工作。

2、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病员后送隔离救治,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采取预防服药和预防接种。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组织人员对疫点及各种可疑对象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政治处和院务处负责加强部队管控。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及外来人员进入营区,防止输入性感染;暂停集会和集体娱乐活动,避免继发感染的发生。

5、院务处负责搞好营区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通风换气,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管理。

6、医务处负责组织开展防病防疫知识到普及教育,实施心理干预。

(五)应急保障

医务处、院务处和财经中心负责做好人力、经费、技术和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药械等)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医务处负责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工作恢复常态。

(七)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医务处负责组织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

四、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组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应急储备。加强针对性演练和培训,提高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贯彻统一组织指挥的原则。要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成立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督查、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

(三)快速反应、密切协同

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密切部门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系统、规范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四)科学决策、措施果断

完善和落实监测、预警和事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法,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五、处置程序

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初步核实情况——立即抽组人员——紧急启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尽快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指导疫区控制——快速取样侦检——隔离救治病人——组织现场洗消——开展流病调查——实施心理干预——总结报告情况。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8

一、应急处理的负责组成人员

组长:

组员:

二、具体职责分工

史小晋:负责水污染事故的上报及事故处理的`全局指挥与人员调配。

马广墅:负责水源基本情况的.材料准备及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入户检查。

杜军:负责现场水样抽检进行快速检测,配合有关部门找出水污染事故原因。

三、发现生活水受到污染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及时停水,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或可能污染供水系统清洗消毒工作。

2、及时向上级各部门通报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现的问题。

四、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1、应急负责人员要经常督察供水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2、发现供水设施设备的问题,尽快查出原因并修复和排除。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提高各科室、各分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长负责制,由院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科室、各分院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各科室、各分院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工作,加强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联系、协调、沟通和合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及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决定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指导有关科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4、统一调配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交通工具、储备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

5、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

3、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要求。

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组

(一)综合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组织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3、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二)院前急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及时派出急救车辆和人员,快速达到事故现场;

2、对患者进行现场抢救,并按患者病情分别给予恰当处置;

3、将患者快速转送到医院,同时做好途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急诊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

2、登记患者信息、分流患者。

(四)重症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危重症患者的进一步生命支持;

2、视患者病情,及时联系会诊、手术;

3、合理分配、使用重症救治资源。

(五)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食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2、合理分流安置食物中毒病人。

(六)化学药物中毒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化学药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七)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

2、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防止传染源的扩散和传播;

3、及时上报疫情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情况。

(八)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创伤患者经初期处置后的医疗救治,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实施手术等治疗措施。

(九)急救物品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药品、设备、血液制品等急救物品的应急储备工作;

2、按照医疗救治需求,及时快速调剂急救物品。

(十)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院内感染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十二)后勤与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提供床褥、被服等后勤保障用品;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2、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饮食供应;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采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信息;

2、以减少恐慌、稳定群众情绪为目的,适时宣传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相关情况;

3、宣传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

物和先进事迹。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二)报告

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日间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节假日和夜间立即报告应急办主任/副主任或总值班(内线xxxxxxxxx、外线xxxxxxxxx)。

被报告人要立即对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内容包括:事发地点、受伤人数、严重程度等。一经查实,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应急处理

(一)应急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院级重大事件)、II级(系统部门重大事件)、III级(科室内部事件),并决定启动何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理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果断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3、疫情流调组负责协助市、区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登记及报告。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院内感染监控组负责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给予具体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5、综合医疗救治组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进行病例分析与总结,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6、传染病医疗救治组负责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7、急救物品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药品的供应。

8、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必备的物资,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随意评论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一)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0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本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使校园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不受伤害。

二、主要目标

1.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⑴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 员: 各班主任

① 组长全面负责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办法,并对相关人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③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④向公安、医院、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⑤向有关方面通报事故情况;

⑥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⑵应变保护员负责在公安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正当防卫等。

⑶人员救护员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⑷疏散引导员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⑸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员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措施

⑴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②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⑵校园欺凌事件领导小组应急措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校园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员及相关人员前往现场。

⑶各应急组现场应急措施:

①应变保护员: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②疏散引导员: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员)与欺凌者周旋时,本组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③通讯联络员: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负责摸清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安全部门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畅通;

④现场救护员: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在组长带领下,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治疗。

⑷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员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家长情绪;

②学校应急员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⑸纪律处分: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 8 - 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1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由保健室、保教处、总务处、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随岗位自然调整。

2、主要职责

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对幼儿园突发卫生事件实施紧急措施。

3、运行机制

按照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幼儿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成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并调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二、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1、报告人:园保健医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进展、处理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准。

(1)初次报:

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

①一般突发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幼儿园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行政部门。

②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严重与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处理过程中,幼儿园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报告内容

①初级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公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②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理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事件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③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的,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理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园领导。园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市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在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水源;与中毒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件发生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疫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禽流感致病可疑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园内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及实施的措施,稳定幼儿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幼儿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对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布置,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

四、应急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园内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幼儿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案,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宄责任,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解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对在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2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洛南县应对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洛南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杨恩儒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蔡鑫生

县卫生总支书记、副局长

刘旭东

县爱卫会主任、副局长

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成员:杜安锁

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袁洛平

县中医医院院长

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常建民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姜卫军

县合疗经办中心主任

乔书勤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职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周晓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乔书勤、周淑霞、雷爱国、乔会芳、殷荣、王亚斌、贺长存

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第一救护队

队长: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3副队长:万立

县医院副院长成员:彭超敏

县医院内二科主任

惠民智

县医院外一科主任

姜秋岁

县医院外三科主任

宋江山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郭军玲

乔桂芹

张静吴波第二救护队

队长:袁洛平副队长:王接民

洪秀珍成员:张遐智

刘东风

杨玉鑫

高新洛

赵建民

赵抗山

李哲

孙英

沈淑霞

张学敏

程荣县医院外二科护士长县医院内三科护士长县医院总护理部干事

县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院长县中医院副院长县中医院副院长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县中医院办公室主任县中医院外科主任县中医院骨科主任县中医院外三科副主任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县中医院总护士长县中医院骨科护士长县中医院外科护士长县中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长:蔡鑫生

县卫生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副组长: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孙娟娟

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成员:县疾控中心流行病科所有职工、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所有职工

职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长: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雷爱国

县卫生局法监股股长成员:监督所所有职工

职责:负责全县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指导全县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规范救治小组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长:刘旭东县红会副会长、爱卫会主任、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殷荣

县卫生局爱卫股股长成员:爱卫会所有职工、各医疗单位分管领导职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5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完成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供应组:

组长: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副组长:周淑霞

县卫生局纪检监察股股长

乔会芳

县卫生局财务股股长成员:各医疗单位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0914-7322757 。

五、附则

(一)各医疗单位根据《洛南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卫生局医政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北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疾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在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省教育厅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工作职责、成员处室(单位)及其工作职责见《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承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比照省教育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信息报告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3.1.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

(1)在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发生。

(4)指导、落实并督查各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3.1.2学校工作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服药、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3信息报告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3.3.2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

(2)进程报告

①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②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3.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3.3.4信息报送程序示意图(含先期处置措施)

3.4信息发布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适时向师生通报事件有关情况,但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未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学校发生。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凝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传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

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同级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3)省教育厅的应急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预案,通知厅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指导、协助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向卫生厅和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市、县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厅办公室。

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厅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4.2.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1)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2)省教育厅的应急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预案,通知厅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和学校,指导、协助其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派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厅办公室。

事发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厅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增加相关处室、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处置工作,并依照程序报省委、省政府,请求省直相关部门支援、配合。

4.2.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事发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教育部。

4.2.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部。

4.2.5其他未达一般事件(IV级)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2.6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同级应急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与处理的建议,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处理结束。

5.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5.1调查及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5.2人员善后及抚恤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5.3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4整改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5.5恢复教学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学习、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6、保障措施

6.1组织机构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医院、卫生科、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6.2信息技术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至少要有1名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同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

6.3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6.4物资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6.5宣传教育保障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结合季节性、突发性型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组织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7.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是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附则

本预案由省教育厅制定,并负责实施和解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和本校的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4

一、应急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与方法的具体运行流程、诸要素之间的

相互作用与关系。

二、我国应急机制建设的现状

1、建国初期:

我国在“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指导下,政府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与消除传染病上,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以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为核心的公共卫生体系,它就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雏形。

2、目前现状

国际:

特别就是9、11事件与SARS事件后,世界卫生组织与其她国际组织更加快与加强了应急机制的体系建设。

国内:

◆经过近几十年的建设、改革与努力,基本建立了一套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体系;

◆拥有一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的卫生应急专业机构与技术队伍;

◆初步形成了以传染病爆发疫情防控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3、还存在的'问题:

SARS事件集中暴露出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

◆表现:卫生投入不足,指挥管理不力,信息渠道不畅,防疫体系不完善,应急能力不强。

◆党中央高度重视,明确提出3年左右的时间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三、我国应急机制建设

1、指挥决策机制

它就是指在掌握充分信息与深刻分析的基础上,用科学的方法拟定并评估各种方法,从中选择合理方案并付诸实施的过程。

◆构成:政府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

◆运行程序:监测预警→信息收集→拟定方案→指挥调度→调整评估;

2、组织协调机制

◆构成:中央与地方的组织协调、政府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内的组织协调;

◆运行:部门间联防联控、区域联防联控、重大疾病联防联控、

与港澳台地区的联防联控、国际合作;

◆工作内容:信息报告与通报、措施执行

3、监测预测预警机制

◆它就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就是指将监测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分析作出预测,评估事件发展趋势与危害程度,在事件发生前或早期发出预警信号,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防与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蔓延。

◆预警级别: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态势分为四级。

红色(特别严重)、橙色(严重)、黄色(较重)、蓝色(一般)

4、应急响应机制

◆即就是响应主体对事件作出的反应;

◆应急响应就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经过不断的探索与研究,我国的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与水平正在迅速提升,初步形成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部门联动、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响应分级: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5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科学、有效地处置我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2、组织机构

学校由校长室、医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提供突发传染病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机制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能客观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3.1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2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3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3.4加强师生体质锻炼,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3.5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属地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4、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4.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4.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校外和各种活动,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4.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4.3.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4.3.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以内,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4.3.5采取消毒措施,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5、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5.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上级汇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5.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小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警务信息。

5.3信息报送要求属一般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